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四川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建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11月,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022年4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外国语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西南石油学院外语教研室。1978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本科生,2000年获“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授权点,2022年英语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5年,我院共有1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2个专业型硕士招生专业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依托学校油气主干学科,注重交叉学科研究,融入石油、地质、化工等学科内容,培养“外语+”复合型人才,形成了实践性、开放式、国际化的特色人才培养机制。现设有外语教育理论与实践、翻译理论与实践、跨文化交际、英语语言学4个研究方向。英语笔译专业致力于建成西部领先的能源科技翻译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学位点立足油气工业国际化大趋势,依托和发挥石油天然气优势和特色,培养适应国家能源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语言应用能力、熟练翻译技能和宽广知识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翻译人才。该专业以能源科技翻译为主,兼顾其他领域翻译。俄语笔译专业旨在培养精通俄语,同时具备油气领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俄语翻译人才,现设有石油科技翻译、商务翻译等研究方向。
为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助力一流学科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以及《西南石油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25年关于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达到国家英/俄语专业四级水平以上;跨专业推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达到大学英/俄语六级水平以上(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可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无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接收专业
1.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5101翻译硕士-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055103翻译硕士-俄语笔译(专业学位)
2.推免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推免生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正式公布的为准。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 国家英/俄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证书,或国家英/俄语四、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2.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或发明创造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4.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
以上第1条必须提供,2-4条若有则可提供,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邮寄至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外国语学院。电子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形式,并编辑成一个PDF文档发至邮箱swpu166@swpu.edu.cn.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及招生专业目录,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3.学院复试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五、奖励措施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等。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具体可享受如下政策:
1.学费减免政策
学制内学费减免50%。
2.优质生源奖学金
学校8000元/人的推免生生源奖学金和学院20000元/人的优质生源奖学金。
3.其他类奖助学金
推免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参评学校、学院以及社会其他类奖助学金。
备注: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者;
(2)入学前(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体检不合格者。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八、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外国语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院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院研究生推免生复试的各项工作,负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吕旭英
成员:姚明淑、周永华、李虎、陈婧、王志林
复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复试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及地点复试前另行通知。
九、监督与公示
1.学院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28-83032121
联系人:罗老师
电子邮箱:swpu166@swpu.edu.cn
2.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3.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若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西南石油大学外国语学院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外国语学院(思学楼AB404)邮编:610500
咨询电话:028-83032121; 联系人:罗老师
3.电子邮件:swpu166@swpu.edu.cn
十一、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外国语学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5日